伊丽莎白·海明斯
| 原名 | 伊丽莎白·海明斯 |
| 头衔 | 莎莉·海明斯的母亲 |
| 性别 | 女性 |
| 生日 | 1735-00-00 |
| 国籍 |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4898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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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16T10:02:06.238Z |
人物介绍
伊丽莎白·海明斯(约1735年-1807年)是殖民时期弗吉尼亚一位拥有混血血统的被奴役女性。她出生于奴隶之中,口述历史显示她的父亲是一名“英国贸易船的白人船长”,母亲则是一位“全血非洲人”。一些家族传统认为,父亲的姓是海明斯,母亲或许叫帕塞蒂娜(Parthenia),但具体细节尚未确认。她的出生地不详;海明斯曾声称自己出生在弗吉尼亚游茨堡(Williamsburg)。
到1746年,伊丽莎白·海明斯被记录为百慕大港庄园弗朗西斯·埃普斯四世(Francis Eppes IV)的人口。家族传说称,海明斯的父亲在得知她出生后曾试图购买她,但遭到约翰·韦尔斯(John Wayles)的阻挠,后者后来成为她的主人。1746年,韦尔斯与玛莎·埃普斯(Martha Eppes)结婚后,获得了海明斯,作为其父亲婚礼财产的一部分。根据这份婚约,伊丽莎白应永远属于玛莎·韦尔斯及其继承人。
伊丽莎白·海明斯在韦尔斯的某个庄园接受了家庭女仆的训练。1750年代,她与一名被奴役男子生育了头四个子女,这些子女包括玛丽·海明斯(1753年生)、马丁·海明斯(1755年生)、贝蒂·布朗(Betty Brown,1759年生)和南斯·海明斯(Nance Hemings,1761年生)。其中一些子女享有不同程度的特权,有的因特殊技能而获得认可;玛丽成为一名裁缝,贝蒂·布朗在芒蒂塞洛(Monticello)当仆人,南斯被赠予玛莎·杰斐逊(Martha Jefferson)姐妹,后来又被杰斐逊赎回。
1761年,约翰·韦尔斯第三任妻子去世后,伊丽莎白·海明斯与韦尔斯开始了关系,并生下六个子女。这些子女包括罗伯特·海明斯(1762年生)、詹姆斯·海明斯(1765年生)和莎莉·海明斯(约1773年生)。这些子女具有混合血统,三分之二是白人后裔,按照母亲的条件,从出生起就是奴隶。她的许多子孙仍在芒蒂塞洛和其他弗吉尼亚的庄园中生活为奴,尽管一些人在南北战争前获得了自由。
她与韦尔斯的子女包括:1963年购买自由的罗伯特·海明斯;在1800年获得杰斐逊解放的詹姆斯·海明斯;1784年被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出售的特尼娅·海明斯(Thenia Hemings);与扎加里亚·鲍尔斯(Zachariah Bowles)结婚并随后获得自由的克里塔·海明斯·鲍尔斯(Critta Hemings Bowles);担任厨师并于1834年获释的彼得·海明斯(Peter Hemings);以及与托马斯·杰斐逊有长达数年的关系、育有七子、五子存活的莎莉·海明斯。
1773年约翰·韦尔斯去世后,遗产包括海明斯家族由其女儿玛莎·韦尔斯和丈夫托马斯·杰斐逊继承。杰斐逊家族对部分海明斯子女进行培训,让他们成为工匠和家务帮手,赋予他们技能和职位,避免让他们从事劳作在田野。
伊丽莎白·海明斯一直住在芒蒂塞洛,直到1807年去世。在生命的最后十年,她在庄园里有自己的小屋,种植作物并出售给杰斐逊家族。她的遗产包括众多后裔,其中一些获得自由并取得显著社会地位,比如,曾在美国南北战争中担任上校的埃斯顿·海明斯·杰斐逊(Eston Hemings Jefferson),以及加州第一位当选进入州议会的非裔美国人弗雷德里克·麦迪逊·罗伯茨(Frederick Madison Roberts)。
一生中,伊丽莎白·海明斯一直是弗吉尼亚奴隶制度、家庭及种族关系交织历史中的核心人物,她的后代在不同世代取得了多样的成就。
家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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