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诺丁汉伯爵丹尼尔·芬奇

第二代诺丁汉伯爵丹尼尔·芬奇

原名第二代诺丁汉伯爵丹尼尔·芬奇
头衔英国贵族与政治家
性别男性
生日1647-07-02
国籍Great Britain
来源https://www.wikidata.org/wiki/Q261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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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6T23:23:41.590Z

人物介绍

丹尼尔·芬奇,第二代诺丁汉伯爵,第七代温奇尔西亚伯爵,于1647年7月2日出生在伦敦。他是第一代诺丁汉伯爵亨尼奇·芬奇(曾任英格兰大法官)与伊丽莎白·哈维(丹尼尔·哈维的女儿)的儿子。他的曾祖母是第一代温奇尔西亚女伯爵伊丽莎白·芬奇。丹尼尔有一个兄弟,名叫亨尼奇·芬奇,后来成为艾尔斯福德第一伯爵。

关于他的教育,芬奇于1658年进入威斯敏斯特学校,师从校长理查德·布斯比博士(也是他父亲的前导师)。他于1662年7月26日以绅士普通生身份进入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学习,但由于疾病,不得不提前辍学。他在学业上的表现被赞誉为优异,尽管他父亲对其真实性有所怀疑。1665年至1668年期间,芬奇进行了著名的“环游欧洲大旅行”,访问了法兰克福、慕尼黑、威尼斯、佛罗伦萨、那不勒斯、罗马和巴黎等多个欧洲城市。回到英国后,他被任命为皇家学会的会员。

1663年4月,芬奇的父亲曾就宗教信仰和个人行为给他提出建议,强调宗教在引导智慧和品格方面的重要性。

1689年,芬奇以20000英镑将位于肯辛顿的诺丁汉宅邸出售给威廉王和玛丽女王。该房产随后由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扩建成肯辛顿宫。

他的政治生涯始于1679年代表利奇菲尔德进入议会。1682年继承父亲成为诺丁汉伯爵。在詹姆斯二世统治期间,他是签署了为约克公爵发布公告的枢密院成员之一。然而,他在詹姆斯二世的统治期间避免出席宫廷,并在詹姆斯二世逃亡时犹豫是否应全力支持奥兰治的威廉。有光荣革命后,他领导一个主张詹姆斯二世名义留任国王、威廉担任摄政的派系。他也是1688年宽容法案的作者。

芬奇拒绝在威廉和玛丽统治下担任大法官一职,但担任国务卿直到1693年12月。在女王安妮统治时期,他于1702年在戈多尔芬勋爵的内阁中恢复此职,但于1704年退休。在1711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芬奇提出了著名的“没有西班牙就没有和平”修正案,反对那些会让西班牙和西印度群岛落入波旁家族控制的条约。

他在拉特兰建造了伯利宅邸,至1705年完工。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他曾咨询雷恩爵士,但聘请亨利·多默作为监工。主楼长约200英尺,建成前由芬奇和家人居住。

乔治一世即位后,芬奇被任命为议会主席,但在1716年辞职。1729年9月9日,在堂兄约翰·芬奇,第六代温奇尔西亚伯爵去世后,芬奇继承了温奇尔西亚伯爵的头衔。由于家庭荣誉感,他最初不愿接受更高的爵位,但最终与现有头衔一并使用。

他于1730年1月1日在伯利去世。

芬奇曾两次结婚。第一次婚姻是在1674年6月16日,与埃塞克斯·里奇(沃威克第三代伯爵的女儿)结婚。他们育有八个子女,只有玛丽·芬奇女士长大成人。1685年12月29日,他与安妮·哈顿爵士的女儿,哈顿一世子爵和西西莉亚·图夫顿夫人的女儿安妮·哈顿女士结婚。与安妮·哈顿女士的婚后,芬奇至少育有十二个子女,其中包括继承人丹尼尔·芬奇,第八代温奇尔西亚伯爵。他们的子女还包括威廉·芬奇、约翰·芬奇、埃塞克斯·芬奇女士、亨利·芬奇、爱德华·芬奇、夏洛特·芬奇女士、西西莉亚·伊莎贝拉·芬奇女士、玛丽·芬奇女士、亨丽埃塔·芬奇女士、伊丽莎白·芬奇女士等。

他的后裔中,芬奇-哈顿家族世系延续至第十代温奇尔西亚伯爵乔治·芬奇-哈顿。芬奇家的婚姻也颇具影响力,比如夏洛特·芬奇女士与萨默塞特公爵查尔斯·西摩第六代的婚姻,以及西西莉亚·芬奇女士与曼斯菲尔德伯爵威廉·默里第一个爵士的婚姻。

1848年,历史学家麦考莱勋爵评价芬奇为一位正直且有德行的人,称赞其雄辩的演讲能力和独特的外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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