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芬奇

丹尼尔·芬奇

原名丹尼尔·芬奇
头衔英国贵族和政治家
性别男性
生日1689-05-24
国籍Great Britain
来源https://www.wikidata.org/wiki/Q521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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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6T23:23:47.182Z

人物介绍

丹尼尔·芬奇,第八代温奇尔西亚伯爵暨第第三代诺丁汉伯爵(Daniel Finch, 8th Earl of Winchilsea and 3rd Earl of Nottingham),出生于1689年5月24日,逝世于1769年8月2日。他拥有鲁特兰郡奥克汉姆附近的伯利庄园(Burley House)和肯特郡阿什福德附近的伊斯特韦尔公园(Eastwell Park)两处地产。

家世起源

他最初被称为芬奇勋爵(Lord Finch),直到1730年。芬奇是第二区伯爵丹尼尔·芬奇(Daniel Finch, 2nd Earl of Nottingham)与第二任妻子安妮·哈顿(Anne Hatton)的长子。安妮·哈顿是哈顿第一子子爵克里斯托弗·哈顿(Christopher Hatton, 1st Viscount Hatton)的女儿。他的父亲是一位著名的托利派政治家,以支持汉诺威王朝的继承闻名,在当时的许多托利派人士中颇具声望。

政治生涯

1710年,年仅21岁的丹尼尔·芬奇当选鲁特兰郡的议员,使用他的礼遇头衔“芬奇勋爵”。他一直任职到1730年,当时他继承父亲的爵位成为诺丁汉伯爵,从而由下议院转为上议院。

1725年至1730年间,芬奇任皇家内务署司库(Comptroller of the Royal Household)。1739年,他支持伦敦创立救助孤儿的慈善机构——孤儿院(Foundling Hospital),并成为其最初的理事之一。

最初与沃波尔支持的托利党结盟,后来在政治生涯中,他转而支持卡泰雷特勋爵(Lord Carteret)在“爱国反对派”中的立场。当卡泰雷特在1742年成为主要大臣后,芬奇加入其阵营,担任海军部第一部长(First Lord of the Admiralty),任期从1742年至1744年。之后,他又投靠新堡公爵(Duke of Newcastle)和老怀疑派(Old Whigs)。在其侄子查尔斯·沃森-温特沃斯(Charles Watson-Wentworth,第2代洛金厄姆侯爵)执政期间,芬奇于1765年至1766年担任内阁会议主席(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

1752年,他被授予嘉德骑士(Knight of the Garter)称号。

婚姻及子女

芬奇共婚两次,但无男性继承人。第一次婚姻与弗朗西丝·菲尔丁夫人(Lady Frances Feilding),她是第4代丹比伯爵巴兹尔·菲尔丁(Basil Feilding, 4th Earl of Denbigh)及其妻海斯特·费拉布雷克(Hester Firebrace)的女儿。他们育有一女,夏洛特·芬奇夫人(Lady Charlotte Finch),未婚。

第二次婚姻对象是玛丽·帕尔默(Mary Palmer),她是温汉姆(Wingham)第4任巴顿(Baronet)托马斯·帕尔默(Sir Thomas Palmer, 4th Baronet)与伊丽莎白·马沙姆(Elizabeth Marsham)的次女及共继承人。玛丽·帕尔默与罗伯特·马沙姆(Robert Marsham,第1代罗米尼男爵)有亲属关系,她的家族与第4代巴顿夫人罗伯特·马沙姆有关。

芬奇与玛丽·帕尔默共育有八位女儿,其中四人存活成人。她们的名字和重要资料如下:

- 玛丽·芬奇夫人(Lady Mary Finch),生于1739年12月7日

- 弗朗西丝·芬奇夫人(Lady Frances Finch),生于1740年10月24日

- 亨尼艾奇·芬奇夫人(Lady Heneage Finch),1741年12月1日—1820年,1788年嫁给少将和第四代巴顿爵士乔治·奥斯本(Sir George Osborn, 4th Baronet),为其第二任妻子

- 安妮·芬奇夫人(Lady Anne Finch),生于1743年6月9日

- 格乔吉娜·芬奇夫人(Lady Georgina Finch),生于1744年7月10日

- 埃塞克斯·芬奇夫人(Lady Essex Finch),生于1746年1月1日

- 哈顿·芬奇夫人(Lady Hatton Finch),1747年2月23日—1829年,未婚

- 奥古斯塔·伊丽莎白·芬奇夫人(Lady Augusta Elizabeth Finch),1751年2月14日—1797年,未婚

家庭关系

他的妹妹是安妮·帕尔默(Anne Palmer),她与他的幼弟艾德华·芬奇(Hon. Edward Finch,后改名芬奇-哈顿(Finch-Hatton))结婚。他们的子女成为双重堂兄弟姐妹。温奇尔西亚伯爵的头衔后来由他们的孙子乔治·芬奇-哈顿(George Finch-Hatton)——第十代温奇尔西亚伯爵继承。

去世与继承

丹尼尔·芬奇于1769年去世,安葬于其住所附近的伊斯特韦尔教堂(Eastwell Church)。由于无男性继承人,他的爵位和地产(包括伯利和伊斯特韦尔公园)由其侄子乔治·芬奇——第九代温奇尔西亚伯爵继承,他是其兄威廉·芬奇的儿子,也是外交官。而其肯特的财产则由另一位侄子乔治·芬奇-哈顿(George Finch-Hatton),即他兄弟爱德华·芬奇的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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