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罗伯特·皮尔斯
| 原名 | 弗兰克·罗伯特·皮尔斯 |
| 头衔 | 1839年至1843年 |
| 性别 | 男性 |
| 生日 | 1839-08-27 |
| 国籍 | —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75766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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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16T10:11:17.797Z |
人物介绍
富兰克林·皮尔斯(1804年11月23日—1869年10月8日)是一位美国政治家,曾任美国第十四任总统(1853年至1857年)。他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希尔斯伯勒,是托马斯·皮尔斯的六代后裔,托马斯·皮尔斯是一位来自英格兰诺里奇的移民,约于1634年定居在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他的父亲本杰明·皮尔斯是著名的民主-共和党政治家,曾担任新罕布什尔州州长。富兰克林·皮尔斯是本杰明·皮尔斯和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肯德里克所生的八个孩子中的第五个。
皮尔斯的早期教育包括就读希尔斯伯勒中心学校和汉考克镇学校,之后转入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1820年,他入读缅因州布鲁克林的鲍尔丁学院,加入了雅典学会,并与未来的著名人物如内森·霍桑和乔纳森·席尔利建立了友谊。他于1824年毕业,班上排名第五(共14人)。毕业后,他曾短暂在新罕布什尔州朴次茅斯跟莱维·伍德伯里(Levi Woodbury)学法律,随后在缅因州诺森纳普顿的法律学院学习,并在新罕布什尔州阿默斯特师从埃德蒙·帕克法官。他于1827年晚些时候获得新罕布什尔州律师资格,并在希尔斯伯勒从事律师工作。
除了法律事业,皮尔斯从小就积极参与政治。他曾当选为希尔斯伯勒镇议会成员,并多次担任镇会议主持。他还曾在新罕布什尔州众议院任职,担任教育委员会和城镇委员会主席,并在27岁时当选为众议院议长。他的政治立场忠于支持安德鲁·杰克逊的民主党,并在1828年总统选举中积极为杰克逊拉票。
皮尔斯还曾在新罕布什尔州民兵中服役,起初担任州长的副官,并晋升为上校。在美墨战争期间,他于1847年至1848年担任美国陆军准将。他的军事和政治经历帮助他在民主党中崭露头角,逐步走上更高的政治舞台。
1845年,皮尔斯被任命为新罕布什尔州的美国检察官。后来,他于1837年至1842年担任美国参议员,期间他的律师事务非常成功,也因此在1852年总统选举中成为民主党的折衷候选人而赢得全国关注。
1852年,皮尔斯代表民主党获得提名,并在选举中击败威克斯菲尔德·斯科特和威廉·亚历山大·格雷厄姆组成的威格党候选团,成功当选总统,他的搭档是威廉·R·金。其总统任期内,致力于执行公务员制度标准,推动扩张主义政策,例如从墨西哥购买的加茲登购地,并与英国和日本进行谈判。他签署了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该法案废除了密苏里妥协,导致关于奴隶制扩张的暴力冲突,最著名的是“流血的堪萨斯”。他的政府还被奥斯滕宣言所损害,这是一份秘密外交文件,主张吞并古巴。
皮尔斯在1856年寻求连任,但未被民主党提名。他的国内外声望持续下降,并在南北战争期间成为亚伯拉罕·林肯的批评者。他的个人生活也充满悲剧,孩子们早逝,妻子简·皮尔斯患病抑郁,他们的唯一幸存的儿子在皮尔斯就职前不久乘火车时遇难。皮尔斯一生嗜酒如命,于1869年死于肝硬化。
历史学家普遍认为富兰克林·皮尔斯是美国较不成功、影响较小的总统之一,主要原因是他偏袒南方利益以及未能有效应对导致南北内战的阶级紧张局势。
家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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