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尼斯爵士 第二代男爵
| 原名 | 罗伯特·弗尼斯爵士 第二代男爵 |
| 头衔 | 英国政治家 |
| 性别 | 男性 |
| 生日 | 1687-08-01 |
| 国籍 | —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7528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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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26T12:28:32.445Z |
人物介绍
罗伯特·弗恩斯爵士,第二代男爵,于1687年8月1日出生。他是第一代男爵亨利·弗恩斯爵士与其第一任妻子安妮·布鲁(Anne Brough)的儿子,安妮是罗伯特·布鲁的女儿。他于1697年在伊顿公学接受教育,青少年时期曾在德国和奥地利生活一段时间。
在政治生涯方面,弗恩斯在1708年英国大选期间曾身处海外。刚刚从欧洲大陆归来,他于1708年12月16日通过补选未遇对手,当选特鲁(Truro)的激进党议员(MP)。他在1710年表决支持弹劾萨奇维勒医师(Dr. Sacheverell)。虽然有压力希望他在1710年大选中代表泰特福德(Thetford)参选,但他最终被任命为肯特县和平委员,并成功当选纽雷米(New Romney)的激进党议员。
他于1711年12月7日投票支持“没有不战斗,为西班牙不和平”的动议。1712年11月30日,在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了男爵爵位以及位于肯特沃尔德舍尔(Waldershare)的大量产业。在1713年大选中,他再次未遇对手当选纽雷米的议员。1714年3月18日,他投票反对驱逐理查德·斯蒂尔(Richard Steele)。
在1715年大选中,弗恩斯在一场有竞争的选举中当选为纽雷米的激进党议员。他支持七年一度的议案,并在1717年与沃波尔(Robert Walpole)的反对派保持一致。在1719年,他反对贵族法案(Peerage Bill)。随后几次选举中,他继续担任议员,1722年和1727年都未遇对手再次当选纽雷米。在他在纽雷米失利后,通过申诉获得了席位,但他当选为肯特的议员,且在1727年选举后继续留任。从1729年起,他持续反对政府。
关于他的个人生活,弗恩斯先后共三次结婚。第一任妻子是安妮·巴拉姆(Anne Balam),其实是继姊妹,于1708年10月1日与他结婚。她是父亲第二任妻子玛蒂尔达·弗农(Matilda Vernon)与其第一任丈夫安东尼·巴拉姆(Anthony Balam)的女儿。他们育有一女安妮(Anne),她与亨利·圣约翰勋爵(Hon. John St John)——第一代圣约翰子爵亨利·圣约翰(Henry St John)的儿子结婚。安妮·巴拉姆于1713年5月29日去世,享年25岁。
第二次婚姻是在1714年7月8日与阿拉贝拉·沃森(Arabella Watson)缔结的,她是第一代洛克希姆伯爵(Earl of Rockingham)路易斯·沃森(Lewis Watson)的女儿。这次婚姻生下唯一的儿子亨利和另一女儿凯瑟琳,她嫁给了她的堂兄——第二代洛克希姆伯爵路易斯·沃森。阿拉贝拉于1727年9月5日去世。
他于1729年5月15日在米德尔塞克斯的泰丁顿与安妮·舍莉(Lady Anne Shirley)再婚,她是第一代费雷尔斯伯爵(Earl Ferrers)罗伯特·舍莉(Robert Shirley)的女儿。他们育有一女塞琳娜(Selina),她嫁给了爱德华·德林(Edward Dering),另有一女早逝。
罗伯特·弗恩斯爵士于1733年3月7日在肯特的沃尔德舍尔去世。据当时的报道,他身患重感冒,加上酗酒,病情恶化,且在病发前十天内未曾清醒。他于1733年3月14日在沃尔德舍尔安葬。他的儿子亨利·弗恩斯成为第三代男爵,但未婚且无子,于1735年3月在法国蒙彼利埃去世,年仅19岁。因此,男爵爵位随之灭绝,财产由他幸存的三位女儿——安妮、凯瑟琳(后成为洛克希姆伯爵夫人)和塞琳娜——分割继承。
他的遗孀安妮·舍莉·弗恩斯夫人在他去世后又活了46年,于1779年2月25日在伦敦多弗街去世,享年70岁。她葬于威斯敏斯特的格罗夫纳礼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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