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海

乔治·海

原名乔治·海
头衔美国联邦法官
性别男性
生日1765-12-17
国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来源https://www.wikidata.org/wiki/Q554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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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7T06:37:59.138Z

人物介绍

乔治·海(George Hay,1765年12月17日-1830年9月21日)是一位美国法学家和法律专业人士,曾担任弗吉尼亚东区的美国地区法院法官。他于1765年12月17日出生在维吉尼亚殖民地的威廉斯堡,当时该地是大不列颠美洲的一部分。

海通过阅读法律的方式学习法律,这是他那个时代常见的法律学习方法。他的早期职业生涯包括在弗吉尼亚州彼得斯堡私人执业,时间为1787年至1801年。之后,他在弗吉尼亚州里士满从事法律实践,时间为1801年至1803年。1803年,他被任命为弗吉尼亚地区的美国检察官,一直担任该职位直到1816年。

从1816年至1822年,海曾任弗吉尼亚州众议院议员。在担任州立法机构成员后,他于1822年至1825年在华盛顿特区重新从事私人法律业务。在此期间,他与其岳父、时任总统詹姆斯·门罗关系密切,尤其是在密苏里危机期间。危机期间,海以化名“美国人”在南方主要报纸上匿名发表支持奴隶制的文章,包括一系列题为“为了《询报》——关于密苏里问题”的文章。

海的重要法律活动还包括在亚伦·伯尔审判中担任检察官。他还积极支持新闻自由,著名的是在詹姆斯·泰·卡林德(James T. Callender)因煽动罪的审判中为其辩护。此外,海还公开支持奴隶制,并在密苏里危机中发表支持奴隶制的相关著作。

1825年7月5日,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任命他为弗吉尼亚东区美国地区法院法官,临时授予他职位,以填补司达·乔治·塔克法官的空缺。正式提名于1825年12月13日提出,参议院于1826年3月31日通过,随后他获得了任命。从此,他一直在联邦法院任职,直到1830年9月21日在弗吉尼亚里士满去世。

在私人生活方面,海于1808年与伊丽莎·科特赖特·门罗结婚。她是詹姆斯·门罗总统的女儿。两人育有一子,霍滕西亚(Hortensia),并长大成人。

海以其关于公民自由的著作而著称,包括一句关于美国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广泛保护范围的名言。他指出,言论自由包括发表任何真相或虚假内容的权利,只要不伤害他人,并强调新闻自由允许人们在没有干预的情况下发表内容。

**参考资料**

- 联邦法官传记目录,联邦司法中心

**资料来源**

- 《论新闻自由的权利》:敬献给美国各地共和党报刊的文章,1799年

- 《哦,看你能看到:早期华盛顿特区的法律与家庭项目》,人文数字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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