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韦尔斯·艾普斯

约翰·韦尔斯·艾普斯

原名约翰·韦尔斯·艾普斯
头衔美国政治家(1773-1823)
性别男性
生日1773-04-19
国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来源https://www.wikidata.org/wiki/Q17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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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9T00:59:57.240Z

人物介绍

约翰·韦尔斯·埃佩斯(John Wayles Eppes,1772年4月—1823年9月13日)是一位美国律师和政治家,曾在多个立法机构中代表弗吉尼亚州服务。他曾任弗吉尼亚州众议院议员,代表切斯特菲尔德县,从1801年到1803年。随后,他当选为美国众议院议员,任职时间为1803年3月4日至1811年3月4日,以及1813年3月4日至1815年3月4日。在国会期间,埃佩斯是民主-共和党成员,曾在第十一届和第十三届国会期间担任财务与财政委员会主席。他后来还担任弗吉尼亚州的美国参议员,从1817年3月4日到1819年12月4日,由于健康原因辞职。在参议院期间,他也曾在第十五届议会的第二次会议期间担任财务委员会主席。

埃佩斯于1772年4月出生在弗吉尼亚殖民地切斯特菲尔德县的埃平顿。他是伊丽莎白(原姓韦尔斯)和弗朗西斯·埃佩斯的第六子,也是唯一的儿子。他家族属于弗吉尼亚的第一大家族,通过双亲都与托马斯·杰斐逊的妻子玛莎·杰斐逊有亲戚关系。埃佩斯接受私人家庭教师的教育,这符合他种植园阶层的习俗,随后进入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学习。他于1786年毕业于汉普顿-西德尼学院,然后学习法律,1794年成为执业律师。获得律师资格后,他开始在里士满从事法律工作。

埃佩斯于1797年10月13日在蒙蒂塞洛与他的堂兄玛丽·杰斐逊结婚。她童年被称为“波莉”,成名后称“玛丽亚”,是托马斯·杰斐逊的女儿,使埃佩斯与杰斐逊家族关系密切。他们共同居住在弗吉尼亚切斯特菲尔德县的蒙特·布兰科庄园,育有三名子女——一名只在1799年12月31日至1800年1月期间存活的未命名女儿,弗朗西斯·韦尔斯·埃佩斯(1801年9月20日—1881年5月30日),以及玛丽亚·杰斐逊·埃佩斯(1804年2月15日—1806年2月)。玛丽·杰斐逊·埃佩斯于1804年4月17日在蒙蒂塞洛产后不久去世。

1809年4月15日,埃佩斯与玛莎·伯克·琼斯结婚,她是北卡罗来纳著名种植园主兼政治家威利·琼斯的女儿。与玛莎结婚后,埃佩斯育有六个子女。在第一任妻子去世后,埃佩斯将家庭,包括被奴役的人们,从蒙特·布兰科迁至弗吉尼亚巴金汉县的米尔布鲁克庄园。在这些奴隶中,有贝齐·赫明斯,她是玛丽·赫明斯的女儿,也是贝蒂·赫明斯的孙女。据后裔回忆,赫明斯成为埃佩斯的妾室,为他生了一个儿子约瑟夫,名字可能是为了纪念她的兄弟。她还为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弗朗西丝。赫明斯终生居住在米尔布鲁克,1857年去世后,与埃佩斯一同葬在家族墓地里。

晚年,埃佩斯健康状况逐渐恶化。1823年9月13日,他在米尔布鲁克去世,安葬在家族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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