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坎贝尔,布雷达尔恩第三级伯爵
| 原名 | 约翰·坎贝尔,布雷达尔恩第三级伯爵 |
| 头衔 | 苏格兰贵族、外交家和政治家(1696-1782) |
| 性别 | 男性 |
| 生日 | 1696-03-10 |
| 国籍 | Great Britain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747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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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26T23:27:00.493Z |
人物介绍
约翰·坎贝尔,第三级布雷达尔班和荷兰伯爵,于1696年3月10日出生。他是约翰·坎贝尔,第二代布雷达尔班和荷兰伯爵,以及亨丽埃塔·维利尔斯(Lord Edward Villiers的女儿)的儿子。坎贝尔在1716年至1752年间被称为格伦奥基(Lord Glenorchy),直到继承伯爵爵位。
他于1711年进入牛津大学基督教堂学院(Christ Church, Oxford)就读。早期的外交生涯包括于1718年开始担任丹麦特使,随后于1731年担任俄国帝国大使。在政治方面,坎贝尔曾于1727年当选为盐角(Saltash)议员,并于1734年连任。在1741年,他当选奥福德(Orford)议员。在1741年至1742年,挂职海军大臣之职,直到罗伯特·沃普尔(Sir Robert Walpole)政府解散。1745年,他被任命为珠宝厅局长,随后辞去下议院的议席。
1752年2月23日,他继承父亲的爵位,成为布雷达尔班和荷兰伯爵,并成为苏格兰代表议员。1756年,他获得牛津大学授予的民法博士学位(DCL)。1756年至1765年间,他担任廷牙法院(Justice in Eyre)位于特伦特河以南的司法官。后来在1776年,被任命为苏格兰副海军上将。
坎贝尔一生娶了两次。第一次婚姻是在1717年2月20日,与芭芭拉·德·格雷夫人(Lady Amabel de Grey),她是肯特公爵亨利·格雷(Henry Grey, 1st Duke of Kent)和杰米玛·克鲁(Jemima Crew)的女儿。芭芭拉于1726年3月2日去世。他们共有两个孩子:1721年左右出生的亨利·坎贝尔(Henry Campbell),于1727年5月12日去世,以及成为格雷夫人(Marchioness Grey)和卢卡斯女伯爵(Baroness Lucas)的杰米玛·坎贝尔(Jemima Campbell)。
第二次婚姻是在1730年1月23日,与阿贝拉·珀肖(Arbella Pershall)。他们育有两个孩子:乔治·坎贝尔,格伦奥基少尉(Lord Glenorchy),于1744年3月24日去世,以及约翰·坎贝尔,格伦奥基少尉(Lord Glenorchy),于1738年9月20日出生,于1771年11月14日去世。约翰·坎贝尔曾娶威莉玛·麦克斯韦(Willielma Maxwell)。
约翰·坎贝尔,第三级布雷达尔班和荷兰伯爵,于1782年1月26日去世。
家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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