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岛道常

三岛道常

原名三岛道常
头衔日本政治家(1835-1888)
性别男性
生日1835-06-26
国籍Japan
来源https://www.wikidata.org/wiki/Q414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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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7T06:47:05.732Z

人物介绍

三島通庸子爵(日语:三島 通庸;1835年6月26日-1888年10月23日)是日本江户晚期及明治初期的政治家和官僚。他原本是薩摩藩的武士,战国时代末期的武士阶层。明治维新之后,三岛转入政府任职,获得子爵的爵位。

他也被称为弥兵衞或弥兵衛(Yahee)。三岛的家庭关系包括他的第二个女儿峰子(Mineko),她嫁给了大久保利通的次子牧野信明。他的子女还包括两个儿子:成为日本银行第八任典当人的三岛弥太郎,以及参加1912年夏季奥运会的田径运动员三岛季彦。他的孙子三岛通春曾担任日本童子军协会的第四任总司令。

1874年,三岛被任命为酒田府的巡视官。在任期间,他处理了农民和乡民的抗议,尤其是瓦波起义,这是一次反对税收和劳役制度的示威活动,起源于封建时代。三岛推行改革政策,重组官员和文员,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抗议问题,到1875年农民得到了金钱赔偿。

在随后的行政区域调整中,酒田府更名为漯岡府,后来与奥高马会合,成为山形县的一部分。作为漯岡和山形两府的巡视官,三岛优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及公共设施。该地区历史上通过航运路线与大阪保持紧密的商业联系,但在明治时代更强调陆路交通基础设施。重要的工程包括1880年建成的连接米泽和福岛的栗子公路,以及1882年由山形通向仙台的赤山街道,两者均允许马车通行。

1884年,三岛担任栃木县知事期间,曾遭遇“神山事件”,当时自由党成员策划刺杀他。尽管面临威胁,他仍继续履行行政职责,并参与维护法律与秩序工作。1887年12月25日,作为总监察官,他以皇帝敕令颁布了《法秩保持条例》。该法规旨在镇压被视为危险分子,部分回应了自由民权运动的活动,如三大事件兼搏运动和联合阵线运动。

作为东京府警察总监,三岛还推动了1900年的《公共秩序与警察法》,该法为1925年的《保安条例》奠定了基础。有观点认为,三岛积极推动了《法秩保持条例》,但受到伊藤博文首相的反对,内务大臣山縣有朋则采取了被动态度。他的执法行动针对人物如尾崎行雄、片冈健吉、中江兆民和保志灯等政治人物。

除了官方职责外,三岛还参与土地开发,尤其在栃木那須野原的长康社公司(今三岛农场)经营。他让子白三岛弥太郎担任总经理,吸引亲信作为股东,以防止该地区的土地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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