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赫德沃思

约翰·赫德沃思

原名约翰·赫德沃思
头衔英国议会议员(1683-1747)
性别男性
生日1683-00-00
国籍Great Britain
来源https://www.wikidata.org/wiki/Q2426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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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6T12:38:28.225Z

人物介绍

约翰·赫德沃斯(John Hedworth,1683年7月10日-1747年5月31日)是英国的矿业所有者和政治人物,曾与达勒姆郡切斯特教区(Chester Deanery)有关联。他作为大巴克斯福德郡(County Durham)的国会议员(MP),连续任职34年,从1713年一直到1747年去世。

早年生活与家庭背景

赫德沃斯于1683年7月10日受洗。他是拉尔夫·赫德沃斯(Ralph Hedworth)和伊莲娜·兰普顿(Eleanor Lambton)的长子,伊莲娜是亨利·兰普顿(Henry Lambton)在达勒姆郡兰普顿厅(Lambton Hall)所生的女儿。赫德沃斯家族在桑德兰(Sunderland)是著名的煤炭所有者。

教育与早期职业

他于1700年3月18日在牛津林肯学院(Lincoln College, Oxford)入学,当时年仅16岁。同年,他被录取入中殿(Middle Temple)。1705年,父亲去世后,赫德沃斯继承了家族的 estates 和煤矿。

婚姻

1714年8月28日,赫德沃斯与威廉·普莱森特(William Pleasant)之女苏珊娜·索菲亚·普莱森特(Susanna Sophia Pleasant)签订婚约。后来他于1729年8月14日与来自达勒姆郡韦斯特·赫林顿(West Herrington)的塞缪尔·艾顿(Samuel Ayton)之女玛格丽特·艾顿(Margaret Ayton)结婚。玛格丽特于1731年去世。

政治生涯

赫德沃斯在煤炭贸易事务上的活跃可以追溯到1711年,当时来自诺森伯兰的一些煤炭所有者寻求他支持反对旨在阻止贸易联合的议会法案,他被视为该事件中的重要人物。

他首次在1713年大选中无竞争当选为达勒姆郡的议员。尽管在议会中的活动有限,但他曾投票反对驱逐理查德·斯蒂尔(Richard Steele)于1714年3月18日,并协助起草关于贫穷牧师授职的法案。他的政治立场似乎不太一致,曾被标记为惠格(Whig)和托利(Tory),也被认为是一个偶尔投票支持托利派的惠格。

在1715年大选中,赫德沃斯再次作为惠格当选,但保持独立的投票态度,通常支持反对派。他曾任哈特尔普尔(Hartlepool)市长,任期分别在1716-1717年、1728-1729年及1740-1741年。

在随后的几次选举中,赫德沃斯于1722年、1727年和1734年再次当选为议员。他的投票立场包括在1733年反对消费税(Excise Bill),支持政府在1739年关于西班牙条约的立场,以及在1740年反对任命法案(place bill)。他还在1741年12月支持政府任命选举委员会主席,并在1742年10月被认定为佩勒姆(Pelham)支持者。在1744年的投票中,他的出席有限,仅支持哈诺弗尔人(Hanoverians)的一次投票,到1746年被归类为老惠格(Old Whig)。

晚年及遗产

赫德沃斯于1729年与玛格丽特·艾顿再婚,育有一女伊丽莎白(Elizabeth)。他与第一任妻子伊莲娜·兰普顿的女儿也名叫伊莲娜(Eleanor)。他的遗产由两个女儿继承:伊莲娜·赫德沃斯(Eleanor Hedworth)嫁给了第5代海尔顿男爵(Sir Richard Hylton, 5th Baronet),并成为海尔顿·乔利夫(Hylton Jolliffe)的母亲;伊丽莎白·赫德沃斯(Elizabeth Hedworth)则嫁给了第5代米尔班克男爵(Sir Ralph Milbanke, 5th Baronet)并成为议会议员。

约翰·赫德沃斯于1747年5月31日因剧烈的肠绞痛去世。他的财产由女儿伊莲娜和伊丽莎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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