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泰勒
| 原名 | 老约翰·泰勒 |
| 头衔 | 美国联邦法官(1747-1813) |
| 性别 | 男性 |
| 生日 | 1747-02-28 |
| 国籍 |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721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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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17T06:38:59.797Z |
人物介绍
约翰·泰勒(John Tyler Sr.)于1747年2月28日出生在英国美洲殖民地弗吉尼亚州詹姆斯城郡。他是安妮·康泰斯(Anne Contesse)和约翰·泰勒(John Tyler,殖民地副海事庭法官)之子。他的外祖父是休·康泰斯(Dr. Louis Contesse),一位胡格诺派医生。
他于1754年开始在威廉与玛丽学院(William & Mary College)附属的文法学校接受早期教育,并随后在学院本身继续学习。19岁时,他曾出现在弗吉尼亚市议会(Virginia House of Burgesses)的大堂,听到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就1765年印花税法发表演讲,这次事件影响了他对英国统治的看法。之后,泰勒在著名律师罗伯特·卡特·尼古拉斯(Robert Carter Nicholas)指导下学习法律。
泰勒获得了弗吉尼亚州律师资格并开始私人执业。约1770年前后,他搬到弗吉尼亚州的查尔斯城郡(Charles City County),经营利用奴隶劳动的种植园。1787年弗吉尼亚税务普查数据显示,泰勒拥有20名成年的奴隶,14名奴隶儿童,以及12匹马和75头牛。此外,他还被征税拥有六轮马车。
在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前后,泰勒开始涉足地方政治事务。他曾担任查尔斯城郡安全委员会(Committee of Safety)成员,并在1775年参与征兵行动。泰勒与帕特里克·亨利合作,要求归还或索赔由敦莫尔爵士(Lord Dunmore)从威廉斯堡的政府弹药库取走的火药。1776年,他曾被任命为海军法院的专员,为期一年。
他的政治生涯始于1778年,当选为代表查尔斯城郡的弗吉尼亚大会众议员(Virginia House of Delegates),此后每年连任,直至1788年。1781年,他当选为众议院议长(Speaker of the House of Delegates),接替本杰明·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任职至1785年。在立法之外,他还曾在1776年至1788年担任弗吉尼亚海事法院法官,并于1780年至1781年担任弗吉尼亚州议会顾问(Virginia Council of State)。1788年,他当选为弗吉尼亚州普通法院法官。
泰勒参加了1788年的弗吉尼亚批准大会(Virginia Ratifying Convention),代表查尔斯城郡。他被选为大会的副主席。在有关美国宪法是否应予以批准的辩论中,泰勒倾向反联邦派(Anti-Federalist),投票反对宪法的批准。他担忧宪法可能带来的自由丧失,指出联邦派之间在宪法条款上的分歧。
1808年,泰勒当选为弗吉尼亚州第十五任州长,任职至1811年。他在任期间行使州政府的行政权力。
1811年1月2日,詹姆斯·麦迪逊总统任命泰勒为美国弗吉尼亚地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接替休·格里芬(Cyrus Griffin)。美国参议院于1月3日确认了任命,泰勒于1月7日正式就职,成为联邦法官,常在理查德·马歇尔(John Marshall)首席大法官的陪同下审理案件。
约翰·泰勒(John Tyler Sr.)于1813年1月6日在弗吉尼亚查尔斯城郡的格林维(Greenway)种植园去世。他在担任州长期间的官方档案由弗吉尼亚图书馆保存。为了表彰他的贡献,西弗吉尼亚州的泰勒县(Tyler County)以他的名字命名。
他于1776年与玛丽·马罗·阿米斯塔德(Mary Marot Armistead)结婚。玛丽是约克县金斯克里克种植园的罗伯特·布斯·阿米斯塔德(Robert Booth Armistead)和安妮·希尔兹(Ann Shields Armistead)的唯一子女。她的祖先包括曾代表约克县在1653年至1655年间担任议员的罗伯特·布斯(Robert Booth)。约翰·泰勒和玛丽·阿米斯塔德共有八个子女,其中包括后来成为第十任美国总统的约翰·泰勒(John Ty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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