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奇
| 原名 | 李瑞奇 |
| 头衔 | 美国政治家 |
| 性别 | 男性 |
| 生日 | 1617-01-01 |
| 国籍 | Kingdom of England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7327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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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17T06:39:30.104Z |
人物介绍
理查德·李一世(约1618年—1664年3月1日)是一位出生在英国,后来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商人、种植园主和政治人物。他被公认为李氏家族中首位定居美洲的成员。
理查德·李大约于1618年出生,并于1618年3月22日受洗。他的父亲是约翰·李一世(约1588年—1630年),母亲是简·汉考克。他至少有两个兄弟,伦敦的商人约翰·李和托马斯·李。家族传统曾认为他的祖先拥有英国什罗普郡的科顿大厅,但家谱记录显示他的家族两侧都与伍斯特及其周边地区的商人有关。
他的父亲于1630年二月去世,母亲再婚,但在1639年去世,遗嘱偏向他的兄弟约翰和托马斯,而没有特别提及理查德。他的兄弟约翰在伦敦当酒商学徒。理查德·李大约21岁时乘船前往弗吉尼亚。他于1641年末或1642年初在詹姆斯敦的一座教堂与安妮(或安娜)结婚,可能她是伦敦出版商弗朗西斯·康斯特布尔的女儿,也可能是受到约翰·索罗格爵士的保护。在1642年前后,他们育有十个子女,然后于1663年返回英国。理查德·李后来再次返回弗吉尼亚,可能是和一位儿子一同,他的遗嘱显示他的遗孀和大部分儿子应重新在殖民地立足。
关于他的早期职业,李于1639年与弗朗西斯·怀亚特爵士一同乘船抵达詹姆斯敦,怀亚特当时刚被任命为弗吉尼亚的摄政官。怀亚特成为李的导师,直到1641年末离开殖民地。航行中另一位乘客是安妮·康斯特布尔,她或许与康斯特布尔家族有关联,且与当时一些英国显要家庭有关联。
在弗吉尼亚,李最初管理土地记录,并担任多项政府职务。他获得的第一份土地专利是在1642年8月,面积为1000英亩,位于约克河上游的波罗普坦克溪(Poropotank Creek)以北一侧,当时隶属于约克县。据称他通过38个无法支付过路费的移民的头税(headright)获得此地,但直到1646年他才正式取得所有权。他可能是在1650年从荷兰布雷达亲自带领这些移民来到新大陆。他的早期住所很可能是一座靠近卡帕霍西克·维科米科,一处美洲原住民聚居地的木屋,位于一块租借土地上。
李的定居生活受到1644年奥普查诺康酋长领导的火花坦起义的影响,约有300名殖民者和同盟的原住民被屠杀。事件发生后,李一家搬迁到弗吉尼亚半岛的新普科森(New Poquoson),在那里租种了一个90英亩的种植园,住了九年。
在1640年代末,李获得了沿姆基河(Pamunkey River)及其附近区域的土地专利。他用部分土地置换了其他土地,保留了如“战斗队长的脖子(War Captain’s Neck)”等重要地块。他的土地收购和投资逐渐使他积累了大量财富,直到去世时,他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地区拥有大约15,000英亩土地,成为殖民地最大的地主之一。
在公共服务方面,李的第一职务是在詹姆斯敦担任季度法院书记。1640年和1641年,他担任弗吉尼亚议会(House of Burgesses)的书记。1643年,弗吉尼亚总督威廉·伯克利爵士任命他为弗吉尼亚的总检察长,并继续担任书记。在1647年至1648年期间,他被选为约克县的议员,1649年被任命为弗吉尼亚总督的议会成员(Virginia Governor’s Council)。作为国务卿,李是殖民地的第二位领导者,负责在英国内战动荡时期管理殖民事务。
李的政治立场大致支持英国王室,他在英国内战期间一直效忠查理一世,后来也支持查理二世。1650年,他前往荷兰支持弗吉尼亚效忠查理二世。他曾协商弗吉尼亚向英格兰联邦投降,1660年王政复辟后,继续在弗吉尼亚最高委员会任职。
在他的政治生涯中,李曾担任约克县法院法官、最高警长和诺瑟伦郡民兵队的上校等多项地方职务。他还参与殖民地的贸易,拥有船只,涉足烟草经济和奴隶贸易,至少拥有90名非洲奴隶,并在1660年宣称拥有4000英亩的头税土地(headrights)。
理查德·李一世于1664年3月1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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