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瑟琳·菲茨杰拉尔德,格兰迪森子爵夫人
| 原名 | 凯瑟琳·菲茨杰拉尔德,格兰迪森子爵夫人 |
| 头衔 | 英国贵族(1660-1725) |
| 性别 | 女性 |
| 生日 | 1660-08-01 |
| 国籍 | —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6376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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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26T12:26:01.359Z |
人物介绍
凯瑟琳·费茨杰拉德,依法享有格兰迪森子爵的荣誉,是于1660年8月在爱尔兰沃特福德郡维利尔斯敦的德罗玛纳庄园出生的。她是德罗玛纳的西恩爵士约翰·费茨杰拉德和凯瑟琳·鲍尔的唯一子女。她的父亲于1664年去世,年仅三岁时继承了德罗玛纳庄园。她的母亲在她出生不久后去世,由英国查理二世国王和她的外叔叔理查德·勒·普尔(Curraghmore第六代勒·普尔男爵,后升为提伦伯爵)担任监护人。
费茨杰拉德家族,是德斯家族的领主,在克伦威尔的定居时期,因其新教信仰和有利的婚姻联盟,成功保全了土地,其中包括凯瑟琳的姑妈莱蒂斯(Lettice)与议会派少校理查德·弗兰克林(Richard Franklyn)的婚姻。
1673年,凯瑟琳由伦敦兰贝斯宫的吉尔伯特·谢尔丹大主教为她与她的叔叔之子约翰·勒·普尔(John Le Poer)主持婚礼时,她年仅近13岁,约翰则只有八岁。同一年,她的叔叔被授予提伦伯爵和德西斯子爵的头衔。然而,凯瑟琳很快便试图申请废除婚姻,理由是她未自愿同意,这一事件发生于1677年。
婚后不久,凯瑟琳与乔治·维利尔斯第四代格兰迪森子爵的儿子、少将爱德华·维利尔斯私奔。她的秘密婚姻受到了法律的质疑,但最终被判为有效,得到了她丈夫有影响力的堂兄巴巴拉·维利尔斯(查理二世的情妇)的支持。她与约翰·勒·普尔的婚姻废除后,她重新获得土地和父亲的头衔。
凯瑟琳与爱德华·维利尔斯共育有四子:玛丽·维利尔斯、哈丽特·维利尔斯、约翰·费茨杰拉德·维利尔斯和威廉·维利尔斯。她的长子约翰成为第五代格兰迪森子爵和提伦伯爵,娶弗朗西丝·凯瑞。威廉·维利尔斯于1693年去世。
她的丈夫爱德华·维利尔斯亦于1693年去世。之后,凯瑟琳再婚,第三任丈夫是威廉·斯图亚特将军,他曾担任安妮女王在爱尔兰的总司令,并是沃特福德郡议会议员。这次婚姻没有子女。
1700年1月6日,凯瑟琳获得英国威廉三世国王批准的封号,封为子爵夫人。她一直是显赫人物,直至1725年12月26日在伦敦去世,享年65岁。她的死亡被记载为“精神失常中去世”。她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她去世后,第三任丈夫威廉·斯图亚特在1725年与塞拉·奥尔斯顿(Sir Rowland Alston爵士之女)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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