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新华

秦新华

原名秦新华
头衔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原会长、博古次女
性别女性
生日1938-11-01
国籍
来源https://baike.baidu.com/item/%E7%A7%A6%E6%96%B0%E5%8D%8E/1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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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07T02:49:40.238Z

人物介绍

秦新华,生于1937年,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她的父亲是博古与刘群先的女儿,家庭背景使她在早期便接触到中国革命和政治事务。秦新华在教育方面取得了坚实的基础,后来逐步进入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成为中国卫生事业的重要人物之一。

她在职业生涯中逐步提升,最初从事临床工作,并凭借其在临床领域的突出贡献,被评定为研究员。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秦新华于1985年调入卫生部工作,担任妇幼司副司长。在此岗位上,她负责全国妇幼保健及卫生科技教育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同期,她还兼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会长及秘书长等职务。

在工作中,秦新华积极推动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围绕提高民族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组织制定多项国家卫生政策与标准。她主持起草了我国第一部《母婴保健法》,于1995年6月1日实施。为了落实法律精神,她还牵头建立了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协同各省市实施出生缺陷监测项目,采集并分析了超过100万例出生数据,编纂出版了《出生缺陷地图集》,为预防出生缺陷提供了科学依据。

秦新华积极推动妇幼卫生及优生优育事业的发展,在1989年起担任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副会长、会长。她推动成立了28个省级优生优育协会和18个专业分支机构,建立了宏大的学术与工作网络,促进优生优育知识的普及和科研活动。其组织和领导工作得到了卫生部等部门的认可。1998年,卫生部对协会的审查评价中指出,协会在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科研合作、学术交流方面表现积极,各项制度健全,取得了显著成效。

秦新华在公共卫生和妇幼保健领域的职业生涯中,强调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和实践操作的严谨性,为我国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她于2022年2月14日在深圳因病去世,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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