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斯·戈多尔芬
| 原名 | 法兰西斯·戈多尔芬 |
| 头衔 | 英国政治家(1678-1766) |
| 性别 | 男性 |
| 生日 | 1678-09-03 |
| 国籍 | —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716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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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26T23:21:39.362Z |
人物介绍
弗朗西斯·戈多尔芬,第二代戈多尔芬伯爵,于1678年9月3日出生在伦敦怀特霍尔。他是第一代戈多尔芬伯爵西德尼·戈多尔芬和玛格丽特·戈多尔芬(娘家姓布拉格)的唯一子女。玛格丽特在他出生六天后,即1678年9月9日去世。作家约翰·伊夫林,玛格丽特的亲密朋友,对年轻的弗朗西斯的教育和健康表现出浓厚兴趣,负责照料他的成长。
戈多尔芬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后来进入剑桥国王学院,于1705年获得硕士学位。他的政治生涯起步较早,1695年大选时17岁的他当选为赫尔斯顿的议会议员(MP)。此后,他代表多个选区,包括东卢、牛津郡、彭林和特雷尼。起初他倾向于托利党,但在父亲于1702年担任政府首领后,转而效忠辉格党。
他的第一个正式职位是1698年6月29日至1727年1月20日担任共同登记官,负责大法官法院。1699年至1704年,他还担任财政部的出纳员之一。在议会期间,他支持多项议案,包括1696年反对贾斯汀·芬威爵士的取消资格,以及1702年支持为众议院对辉格部长的诉讼辩护的动议。他的政治立场逐渐发展,特别是在1702年之后,开始支持朝廷政策。
1704年,在父亲和玛尔博罗夫人杜凯斯的支持下,他被任命为内务财务官,直到1711年。他还担任斯坦纳雷(锡尔托尔地区)总督、康沃尔公爵领地的高级管家,以及达特穆尔森林的骑手和主管林务官。他曾试图在1705年为剑桥大学争取议会席位,但未获成功。1708年大选后,他当选为牛津郡的议员。
他从1706年12月29日起被称为里尔顿子爵,一直到1712年。1710年,他支持弹劾亨利·萨切弗勒博士,并在1711年的“没有西班牙不和平”动议上投票表态。1712年9月15日,他的父亲去世后,他继承为第二代戈多尔芬伯爵,因此辞去下议院议员职务,转而成为上议院的贵族。
作为贵族,他担任多项政府和宫廷职位,包括1714年至1723年再度担任内务财务官,1715年至1735年担任牛津郡的洛德·伦敦家庭总督,以及1723年成为枢密院顾问。他还曾任乔治二世的皇室侍从(Groom of the Stole)和首席卧室官(First Lord of the Bedchamber),时间为1727年至1735年,并于1733年起担任斯里群岛的总督。1735年,他被册封为康沃尔赫尔斯顿的戈多尔芬男爵,享有特别继承权,传给他叔父亨利·戈多尔芬博士的男性后代。
在职业生涯中,戈多尔芬积极管理赫尔斯顿口袋选区的议会提名权,该地区通过他控制的候选人入选议会,并推动地方改善措施,例如1763年重建赫尔斯顿教堂。他热爱纯种赛马,拥有著名的基石马——戈多尔芬阿拉伯马。
他于1698年3月与亨丽埃塔·丘吉尔女士结婚。她是约翰·丘吉尔第一代马尔博罗公爵和萨拉·詹宁斯的女儿。她在1722年父亲去世后被封为玛尔博罗公爵夫人,1733年去世。他们共有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但其中两子一女先他而去。
弗朗西斯·戈多尔芬于1766年1月17日在伦敦圣詹姆斯的住所去世,葬于肯辛顿教堂。由于没有男性继承人,他的爵位包括伯爵头銜最终告罄,这一贵族头衔由他的堂兄弗朗西斯·戈多尔芬,第二代海尔斯顿戈多尔芬男爵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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