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根娣

崔根娣

原名崔根娣
头衔王洪文的妻子
性别女性
生日
国籍
来源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4%94%E6%A0%B9%E5%A8%A3/31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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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1T09:13:13.908Z

崔根娣,女,汉族,出生于上海市。她的父母均为工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了职业工人的教育背景。她曾在上海棉纺织17厂工作,担任工人职务。

崔根娣与王洪文结婚后,生育一女两男。在1976年10月5日下午,王洪文曾委托秘书将其儿子带回上海交由崔根娣照料。据报道,王洪文在中共中央担任副主席后,曾向崔根娣提出过离婚请求。王洪文于1976年10月6日被捕,随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洪文在被关押在秦城监狱期间,每年国庆节这一天都会有家庭成员前往探望,其中包括崔根娣和他们的子女,尽管王洪文曾提出过离婚的意愿。

崔根娣在王洪文被捕后,仍然坚持家庭的完整。她在面对处理家庭和个人生活时,表达了支持丈夫的立场,认为王洪文“还年轻,又是苦出身”,愿意等待他的归来和重新团聚。她在当时对领导的谈话中表示,“王洪文犯了罪,你们怎么判我不管,但我不离婚。”此后,她与王洪文的弟妹保持通信,并多次前往东北老家探望他们。

王洪文于1992年去世后,崔根娣与其弟妹们仍有联系。她多次写信给王洪文的弟弟和妹妹,并数次从上海前往东北地区探访亲属。1995年夏天,她在吉林市、百家屯及开源村逗留了三个月。期间,她住在王洪武(王洪文的弟弟)家中,自己打扫房屋,为家庭的整洁付出努力。在开源村,她与王洪武的家人相处融洽,参与日常的家务劳动,并与王洪武的妻子保持良好的关系。

上述事迹展示了崔根娣在家庭生活中的持续坚守与对亲情的重视,同时反映了其在特殊时期所表现出的坚韧与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