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拉姆斯登

约翰·拉姆斯登

原名约翰·拉姆斯登
头衔英国议会议员(1699-1769)
性别男性
生日1699-03-00
国籍Great Britain
来源https://www.wikidata.org/wiki/Q3670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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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6T12:25:03.013Z

人物介绍

约翰·拉姆兹登爵士,第3代巴本汉姆男爵(1699年-1769年),是英国的土地所有者和政治人物,与约克郡的比拉姆(Byram)及朗利厅(Longley Hall)相关联。他自1727年至1754年连续担任议会议员(MP)。

**早年生活及家庭背景**

约翰·拉姆兹登于1699年出生,并于同年3月21日受洗。他是第2代男爵威廉·拉姆兹登爵士和伊丽莎白·洛瑟(Elizabeth Lowther)的长子。他的外祖父是约翰·洛瑟(John Lowther),第一维斯康特·隆德赛尔(Viscount Lonsdale)。拉姆兹登于1718年4月4日进入剑桥克莱尔学院(Clare College)。1736年6月27日,他继承父亲去世后,获得男爵头衔。

**政治生涯**

在1727年英国大选中,拉姆兹登当选苹果比(Appleby)的议员,此席位由他的叔叔亨利·洛瑟(Henry Lowther)——第三代隆德赛尔维斯康特——安排。他的政治倾向是独立的惠格派(Whig)。在议会任职期间,他的投票包括支持有关政府公务员财政债务的法案(1729年)、1733年的消费税法案(Excise Bill)以及1734年废除七年法案(Septennial Act)的措施。

随后几次选举中,拉姆兹登均有连任:1734年、1741年和1747年。他的立场较为多变:1739年在西班牙会谈问题上投票反对政府,1740年则被视为反对派成员。1742年,他被视为沃波尔(Walpe)政治讨论的参与者,曾被考虑加入秘密委员会(secret committee),但未被选中。1742年12月和1744年,他在关于汉诺威王朝(Hanoverians)的事务上,两次投票反对政府。在1747年的选举中,他被认为是支持政府的,但他的投票依然保持一定的独立性。1754年大选后,他未再寻求连任。

**婚姻家庭**

1748年8月8日,拉姆兹登通过许可与玛格丽特·布莱特(Margaret Bright)结婚。玛格丽特是约克郡巴兹沃思(Badsworth)托马斯·利德尔·布莱特(Thomas Liddell Bright)的遗孀,也是约克郡萨威尔(Sawley)威廉·诺顿(William Norton)的女儿。他们共育有四个子女,其中包括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晚年生活及贡献**

1766年,拉姆兹登委托建造哈德斯菲尔德(Huddersfield)布料大厅(Cloth Hall)。他在比拉姆(Byram)居住直到去世,并于1769年4月17日葬于布罗斯顿(Brotherton)。约翰·拉姆兹登爵士由他的长子约翰·拉姆兹登(John Ramsden)继承,成为第四代男爵。拉姆兹登于1769年4月10日逝世。

**参考资料**

此传记信息来源于有关拉姆兹登家族及其议会服务的历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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