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亨利·斯迈思
| 原名 | 约翰·亨利·斯迈思 |
| 头衔 | 1780年3月20日-1822年10月20日(先生) |
| 性别 | 男性 |
| 生日 | 1780-03-20 |
| 国籍 |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
| 来源 | https://www.wikidata.org/wiki/Q2626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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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11-27T10:44:42.805Z |
人物介绍
约翰·亨利·史密斯(John Henry Smyth)(1780年3月20日-1822年10月20日)是一位英国政治家,担任剑桥大学的辉格党议员,自1812年6月9日当选直到去世。
史密斯于1780年3月20日出生,是莱迪·乔治安娜·费茨罗伊(1757—1799)和约翰·史密斯(1748—1811)的六个子女之一。他的父亲曾担任多项公职,包括庞特弗拉克特的议员(1783年—1807)、海军大臣、财政大臣、铸币厂厂长和贸易委员会委员。史密斯的祖父母是约翰·史密斯和伦敦本杰明·福克斯利的女儿布里奇特·福克斯利(Bridget Foxley)。他的外祖父母是亨利·莉德尔(Henry Liddell)爵士的女儿安妮·莉德尔(Hon. Anne Liddell)和第三代格拉夫顿公爵奥古斯都·费茨罗伊(Augustus FitzRoy),他曾在1768年至1770年担任首相。
史密斯在伊顿学院接受教育,之后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古典学,也曾就读于中殿(Middle Temple)。
在从事议会工作之前,史密斯于1804年7月到1806年2月在威廉·皮特二世政府担任内政部副秘书长,出于他父亲的请求。1802年,他曾试图赢得议席,但未能成功。1811年,他在其叔叔加入上议院后辞去席位的情况下,争取剑桥大学的议席,但以451票对345票败给亨利·坦普尔顿(Henry Temple),即帕尔默斯顿伯爵(Lord Palmerston)。
1812年,史密斯以无争议的方式当选,代表辉格党继续担任剑桥大学的议员。在议会任职期间,他支持削减军费、降低税收和结束奴隶贸易等政策。1819年,他加入了财政委员会。在任期的最后阶段,史密斯身体状况不佳,为了康复曾在黑斯廷斯度过数月,1822年10月20日死在那里。
史密斯在西南约克郡约翰·萨默斯(South-West Yorkshire Yeomanry)骑兵中担任上尉,还自1811年起担任韦克菲尔德文法学校的理事。
他的私人生活包括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是在1810年7月5日,与安东尼的亨利·伊贝特森(Henry Ibbetson)的女儿莎拉·卡罗琳·伊贝特森(Sarah Caroline Ibbetson)结婚,但她于1811年5月29日去世,享年25岁。史密斯由父亲继承了位于约克郡韦克菲尔德的希思厅(Heath Hall)。
第二次婚姻是在1814年4月18日,与其堂兄,格拉夫顿公爵第四代乔治·费茨罗伊(George FitzRoy)的女儿伊丽莎白·安妮·费茨罗伊(Lady Elizabeth Anne FitzRoy)结婚。他们共有六个子女:两子四女。子女包括约翰·乔治·史密斯(John George Smyth,1815—1869),曾任约克市的保守党议员,并与达妮亚·博斯维尔·麦克唐纳(Hon. Diana Bosville Macdonald)结婚,以及亨利·史密斯(Henry Smyth,1816—1891),一名军官,曾娶丽贝卡·玛丽·皮尔斯(Rebecca Mary Peirce)。其他女儿是伊丽莎白·莎拉·史密斯(Elizabeth Sarah Smyth)、路易莎·乔治安娜·史密斯(Louisa Georgiana Smyth)、玛丽亚·伊莎贝拉·史密斯(Maria Isabella Smyth)和弗朗西丝·史密斯(Frances Smyth),她们都嫁入了不同的显赫家族。
史密斯葬于沃姆菲尔德(Warmfield)教区的圣彼得教堂墓地,那也是他与第一任妻子结婚的地方。
他的后裔包括达妮亚·史密斯(Diana Smyth),她与哈鲁德伯爵(Henry Lascelles, 4th Earl of Harewood)结婚,以及约翰·史密斯爵士(Sir John Smyth,第一级男爵),他曾获得维多利亚十字勋章,是史密斯通过次子亨利的孙子。
家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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